我是11月10号进的厂,跟老板讲不加班做到放假老板说一天要10个半小时,我是早上头7点多上到晚上6点半下班,工资是3500一个月老板答应了,现在到12月13号老板突然跟我讲叫我记件,我就跟他说不做了,他叫我12月底晚上去结工资,还要把我11月份的工资按计件算,那我该咋办?
2026-02-27 02:0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可能存在问题。在劳动法中,员工有权获得公平的劳动条件和报酬,并且不得被要求从事过量工作或进行非标准工作的安排。 首先,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待遇,您可以提出申诉或者申请仲裁。 其次,如果您的情况严重,建议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可以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解决纠纷,提供法律指导和支持。 最后,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工作中保持警惕,注意自身权益的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