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09年卖了套回迁房给我妹,按拆迁款给的,12年交房全款付清,签了合同,14年底产权证办下来一直没过户,如今房价上涨,我叫她经济补偿给我她不愿,现我想解除合同并要回房可以吗
7小时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妹妹之间存在买卖关系。在购房过程中,您支付了全部款项,并且房屋已经交付使用,这表明双方已达成了一致的交易条件。 关于产权证书未办理过户的问题,这是由于政策法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但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因此,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以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至于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退款金额有明确的协议或约定,则应按照协议或约定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请注意,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