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老师已经提交辞职,领导也签字同意了,现在又要贴通告说老师吃学校的喝学习的现在胳膊肘往外拐之类不好的话,还要在大门口贴通告,是可以告他们损害名誉权的吗?
14天前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学校或相关机构侵犯了教师的人格尊严或者名誉权,那么教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具体的是否构成侵权以及如何维权需要具体分析和判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并详细描述您的情况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重要的,但也要注意采取合法的方式和途径来保护自己。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