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绿灯由西向东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为避让南向东右转的机动车,在离机动车4米左右处急刹车导致摔倒,(轻微受伤),交警监控看到机动车右转是跟着前车一同缓慢右转,我过线的时候他没有停车的动作。交警认定机动车正常行驶我属于操作不当,我摔倒只能自认倒霉。我这事件那辆机动车是否按交警说的没责任,难道说和我理解的转眼让直行不一样?
21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事故中涉及两辆车。您的电动自行车和正在右转弯的机动车。 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时,首先需要确定双方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警认为机动车没有过错(即无责),那么可能的原因有。 机动车是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右转弯的,并且按照交通规则进行了减速或者停止。 您骑车的速度较慢,且在右转过程中没有与前车保持足够的距离。 由于您突然紧急刹车,导致了您的摔倒。 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存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记录等,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如果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例如律师或交通事故理赔顾问,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在未来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采取更谨慎的态度,特别是在复杂或危险的路况下。 请注意,上述分析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假设,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面对实际问题时,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最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