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差不多5年,有一个儿子患有血友病,平时是我一直在家带的。现在老公没有经过检查,就认定是我的原因使得儿子得病要求离婚,而且要我净身出户,不然就诉讼离婚要求儿子跟我或者我给抚养费和医药费。如果是我的原因,诉讼离婚对我有利吗?能不能得到应有财产?离婚后一方带孩子,另一方需不需要承担医药费?
27天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的孩子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并且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认为是您导致了孩子的疾病,他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并请求分得一部分共同财产。 关于是否有利于诉讼离婚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个人意愿。一般来说,如果您愿意与对方和平解决争端,可能更容易达成协议;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 至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保护和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无论是由谁来抚养孩子,都必须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具体到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优先考虑孩子的生活环境和成长机会; 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各自的工作能力; 尊重孩子的意见,尽可能地满足其需求和愿望。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理性处理争议,以避免进一步的伤害和冲突。同时,也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