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6月2号因非法拘禁被捕。送进第三看守所。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2018年6月7号。也没有通知我开庭的事。我想知道我还会收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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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且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没有新的证据证明其有犯罪行为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告人及其家属。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即使您未收到关于开庭的通知,也不一定意味着会再次被收监。建议您关注相关司法程序,保持联系并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解答,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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