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哥哥开货车在一路口与另一货车相撞,导致我哥哥车上人被甩出,在医院抢救一月无效死亡,我哥哥付事故主要责任,对方车无三者险,我哥哥开的车只有座位险生效,死者家属已起诉,问大家:我哥哥是给车主开车,是否付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求解!谢谢
2025-02-10 03:4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时,对于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到您哥哥的情况,如果他作为司机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救援或保护现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此外,如果交警部门认定他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那么他可能还需要承担部分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至于经济赔偿方面,由于您哥哥的车辆只投保了座位险,而未投保其他保险,因此他的车辆损失将由他自行承担。如果您哥哥有其他收入来源,比如兼职工作等,这些收入可以用于支付其家庭的经济损失。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了解您的权益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