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续租,中介以违约为由强行收房,合法么?
17天前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且不得无故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如果房东以“违约”为理由要求终止租赁合同并强行收回房屋,这可能涉及到违反租赁合同的条款或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利,并有权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导致双方之间存在争议。 其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出租人未履行合同中的维修义务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房屋,承租人有权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出租人声称是因承租人的原因而需要解除合同,也可能被认为是一种违约行为。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中介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尝试与中介直接对话,表达您的不满和需求。 书面通知。如果情况严重,可以书面告知中介您的不满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等。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重要的是要确保证据充分,例如保留与中介、出租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的往来记录、合同副本以及任何相关的文件证明。同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定,以免加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