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之前我家里的房子买给了别人。1.2.3层卖给5个人现在又把他们买的房子租给别人了阿。人家说。。我上次跟他们签的租房子合同。我会不会做牢阿。我家里2个老人70多了我妈55岁了阿。想这样我是不是违反租房子的法律法规了阿问一下我到底有没有事情啊
1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法律规定,买卖房屋属于民事行为,不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因此您的行为并不违法。 然而,关于租用他人房产的行为,如果您没有获得合法授权,则可能涉及侵权或者违约,这在法律上也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建议您与租客沟通清楚,了解他们的要求和期望,并尽可能地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确保租赁关系的有效性。 此外,对于您提到的两位老人,由于他们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我国目前的规定是60周岁),因此他们有权参与家庭事务的决策。如果他们同意出租房屋给其他人,那么您应当尊重他们的意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最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您都应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道德标准,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