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入有股份,这家公司入股另一个火锅店,我又入股了,感觉被坑了,被两边的老板套路,又不敢去找,怕现在上班的公司以后会针对我,火锅店第一个月营业额30多万,却只拿3万分红,开了3个月,现在关门转让,现在又说我们得不到转让费,瞬间我觉得自己不知道怎么去找说法,请问他们有什么是不合法的吗?全部合同都是我公司和火锅店签约的
2025-02-02 01:35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益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如隐瞒重要事实),或者违反公平交易原则,那么该合同可能无效或部分无效。 关于第一份合同中的分红情况,如果您认为这部分条款不公平,您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在仲裁过程中,双方都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并且可以聘请专业的仲裁员来帮助决定纠纷的解决方案。 至于第二份合同中提到的转让费,如果火锅店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支付足够的款项),那么您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通常涉及到赔偿损失和补偿金的问题。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先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咨询,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例如调解机构或消费者组织等,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