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人合伙开饭店,签订合同,我给了他六十万。而他之前和另一人有合伙协议,另一个人要退伙,他的退伙资金30万,也是我转账给前入股人的,留有转账凭证。但是我的合伙人消失了一个月,员工罢工,饭店的租金已经有三个月未交,我又通过银行转账,转给房东三个月的房屋租金,留有转账凭证、房东的收据。并且饭店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都是房东。现在又出现一个持有合同的人说也和坑我的人签订了合同。请求要回30万退股资金和17.5万房租
2024-07-07 13:49在您描述的情况下,您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合伙及合同纠纷问题。首先,您需要确认与合伙人之间的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资金投入、风险分担、以及合伙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那么应按照合同执行。 对于您已经支付的60万投资款和30万退伙资金,以及支付的三个月房租,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转账凭证和收据,这些将是您追索权益的证据。如果合伙人消失,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伙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赔偿损失。 至于另一位声称与您的合伙人签订合同并要求退还资金的人,您需要核实其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该合同是真实的,并且涉及到您合伙人的义务,您可能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您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对所有合同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同时,考虑到饭店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是房东,您可能还需要与房东进行沟通,明确饭店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合作方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及时采取行动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