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我在优分期贷款4000元,连本带利总计4800约定12个月还清,但是由于资金问题只还了一期400元,现在逾期利息本金飙到了一万多,催收私下协商要我还7000,利息这么高合法吗??还说法院要给我传票,法院难道会支持高利贷??
8天前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你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月利率为2%,未超出年利率24%,故该约定有效。同时,你已经偿还了本金和部分利息,因此你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剩余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至于对方要求你还款金额的问题,应当由对方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的还款计划或协议等。如果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则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建议你及时与对方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