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4月交通事故致一小孩右锁骨骨折,我垫付1万1手术住院费。我方全责。现以出院。有强险和三者。保险公司认定后赔偿所有医药费11000外加对方误工费等8000元。对方嫌8000少,让我赔偿3万。说他小孩手术后导致手没长好,一大一小。我拒绝赔偿。现对方已经起诉我方和保险公司。请问我方有责任吗?我的医药费的钱什么时候能拿到。
1天前根据法律规定,您作为事故的责任人应当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例中,您垫付了医疗费用,并且您的车辆也涉及了保险,因此您可能需要支付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您可以要求法院进行调解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至于您提到的医药费何时能拿到,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建议您尽快与律师沟通,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