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找了一家平面设计的工作,因为一直没有什么前景加上对老板的不满,所以就辞职了,但是因为公司太小,我们辞职之后就没有员工了,在那里工作八个月并没有签订什么合同,甚至没有打卡机检查考勤,辞职的时候老板并没有说不给我们发工资,但是到了发工资的时候问老板却指责我们让她损失了很多钱不给我们发工资,之前的工作地点也是租的,现在已经人去楼空,不知道老板住址,只知道她的学校,我该如何才能讨回这份工资
2021-07-13 11:14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