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由于我急需用钱所以在上海某个物业贷公司借款10万,说好的不压产证但是到现在将近一个月了产证和户口本都没寄来,好有借款那天我借10万但是打到我卡里17万然后就叫人陪我去领了10万出来交到他们公司,我到手7万6还有1万8的押金说第12个月不用还第11个月还8千借款期是12个月,当时因为急需用钱也没考虑合同签了什么我也没看并且也没给我合同,现在由于银行的贷款时间要到了想把房子买掉但是房产证就是不给我,今天我老婆和她姐去那家公司谈了突然我的借款变成17万了他们还说,要房产证就拿钱来换并且威胁我家人,请问这样可以告他们吗
2025-02-24 01:3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或违约责任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您可能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金额为10万元,而并非实际收到的款项为17万元。您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 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和方式,并且借款到期后仍未偿还,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债务纠纷。 关于房产证的问题,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首先收集充分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