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因为丈夫出轨,所以我和丈夫离婚了,且离婚协议书上确认的是所有的财产归女方所有,女儿的抚养权归我。离婚时,他和女儿的户口都在公婆家,但户主是公公,请问公婆的这套房产,我丈夫有部分财产权吗?
7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您与丈夫已经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确认了所有财产归您所有,并且女儿的抚养权也归您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您没有权利获得这部分共同财产。 关于户口问题,通常来说,户口属于户籍管理机关管辖,而房产所有权则属于房屋登记机构管辖。因此,如果该房产是由您和丈夫共同购买或继承所得,则应当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协议排除这一情况。 至于公公是否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这需要查看房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如果您能提供这些文件,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请记得,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之前,最好先咨询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