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们凌源市三家子乡的我现在租的门市是供销社房子2004年翻盖的房子卖给了员工员工卖给我现在的房东,现在房东要卖给我,但是只和我签我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别的手续没有,我去土地部门咨询了,供销社早些年只办了国有土地手续,没有发证,是因为翻盖二层楼房时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房产局说这种情况只有大家都去找老供销社,让他们把土地出让金交了就可以办证,个人才可以分户,但是我房东就想把房子卖给我们,叫我们以后自己和别人家一起去办。说没手续也没事,这样我们之间只有一纸合同可以吗?我们受法律保护吗?需要咋样签合同。谢谢
2025-03-22 16:19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因此,如果您的房东想要出售房屋并要求您与他们签订一份不包括其他相关手续的购房协议,那么这可能涉及违法占地行为。 如果您决定继续购买该房屋,建议您先了解当地的房地产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同时,考虑到房屋产权归属复杂,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详细审查和指导,以避免未来的法律风险。此外,对于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房产转让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帮助。 寻求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帮助,了解是否有补办手续的可能性。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或请求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关系等。 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得到支持和协助。 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一定的帮助。如有进一步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