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工厂工作四年之后公司才开始给买保险,合法吗?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辞职了,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吗?谢谢
2025-04-05 13:4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答。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 关于购买保险的时间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此期间内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视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您的公司在您入职后才开始为员工购买保险,则可能存在违法的情形。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公司的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如果您决定离职,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请求。但是,请注意,这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和范围。此外,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请注意,以上仅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建议,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具体事实进行分析。如果有更详细的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