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将违规房屋出租是否要付法律责任!2017年9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将房屋用作商业经营,2018年5月此房屋要动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承租人并不知道比房屋是违规用地!现在合同未到期却面临拆迁,承租人是否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合同剩余期限内的经营损失,或者起诉出租人将违规用地出租判处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是无效的要求退还全部租金
17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出租人明知所出租的房屋存在违法用途,则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合同期间的经营损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租人在签订合同时不知道房屋存在违法用途,并且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如支付租金等),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但不涉及违约责任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赔偿或补偿。 此外,对于是否存在“无效”和“效力待定”的争议,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