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把房子租给第三方,然后对方租出去当做商场,一直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是商品房有房产证,房屋已经多次改造看不出原样。现在我们要涨租金,不行就出售或者收回,但是对方一直不同意。我们约定9月5日谈判,想找一个律师帮我们,如果协商不了就起诉对方。对方已经两个月没有给租金了。房子在市中心。
2024-06-28 07:55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没有书面租赁合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口头租赁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由于房屋已经多次改造,首先需要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否清晰,确保您拥有房屋的合法处置权。 在谈判前,建议您准备以下材料: 1. 房产证,证明您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2. 任何可能的证据,如转账记录、通讯记录等,证明您与租户之间的租赁关系及租金支付情况。 3. 房屋改造前后的照片或相关证明,以证明房屋的改造情况。 谈判时,您可以提出合理的租金调整要求,如果对方不同意,您可以明确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协商失败,您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在市中心的房产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因此,如果对方不同意合理的租金调整,出售或收回房屋可能是一个可行的选择。但请注意,诉讼可能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成本,您需要权衡利弊后做出决定。 最后,建议在9月5日谈判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