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河南省许昌市人,我们村2015年12月有50余亩已承包到户的土地被政府征收,现在2年多了,补偿款不能发放,原因是有人的部分承包地被征,有人的地没有被征,还有没有土地的新增人口也想参与分配,现在根据我对河南省2006,50号文件的理解,应该是本集体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人参与分配,没有取得经营权的不能参与分配,即没有获得土地的村民不能参与分配,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如果以此文件为依据,所拟定的分配方案是否合法有效?在线急等,求答复,谢谢,
28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为您解答。首先,您需要确保您的解释是准确无误的,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您对文件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享有土地经营收益的权利。因此,即使有人的部分承包地已被征用,但该承包方仍应有权参与分配剩余的土地承包收益。 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存在未被征用土地的情况以及新增人口的参与需求,可能需要考虑具体的分配方法和标准。建议您与当地政府部门或村委会进行详细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此外,考虑到政策的灵活性和特殊情况,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