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结婚7年,是上门女婿,有个孩子6岁,婚后夫妻两人出资买房,写的女方父亲名字,房子全款买的价值30万,女方已经起诉离婚,7月6号开庭,当事人同意离婚对财产有争议,请律师应诉并争取最大权益
6天前尊敬的客户, 在您面临婚姻纠纷时,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会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帮助。首先,关于房产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无论是否登记于一方名下,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房产价值为30万元,且是全款购买,那么这30万元的所有权应该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其次,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抚养权归属。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子女意见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您决定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可以考虑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知名律所进行咨询,并选择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代表您出庭应诉。律师可以通过合法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争取最大的利益。 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