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离职了,是在17号离开的公司,那边老板说不给我工资了,我管着公司的账务,在这个账务中拿500元,作为我自己的劳动工资,已经在这个公司做了半年了,多做的那十多天我不想给他白白打工了,这样做算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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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违法的,涉嫌职务侵占,要承担刑事责任,对方不给工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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