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2017年6月20日生育孩子,2018年1月3日女方起诉我离婚又撤诉,2018年1月5日双方签了协议离婚书女方又后悔未办理手续,2018年1月31日又做了流产手术,请问现在孩子不满一周岁,流产不到半年,我可以去起诉离婚吗?法院会判吗?
20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达成协议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离婚协议,并且对方没有遵守协议。此外,您还需要证明对方的行为对您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例如身体伤害或者精神伤害等。 请注意,以上建议是基于一般的法律规定和常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适用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情况或疑问,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