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江苏人,我小孩是在外地出生的,给办了出生证,但是医院说小孩以后户口不在我们这里,小孩体检卡就不给办理了,我想知道有没有法律依据,谢谢帮助。
2024-11-02 15:4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新生儿应当在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如果您的小孩是通过其他方式(如收养)获得户籍,那么其户籍将随抚养人的户籍迁入,而非户籍地。 因此,在您小孩未满一岁时离开原籍时,他的户口和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应当随同迁移至您的居住地。如果您认为医院的做法不合理或者不合法,建议您可以向当地公安局或卫生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