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甲把土地的使用权依法转让给农民乙,并签订了合同,经过多年后,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后,农民乙想继续使用这块土地,请问农民乙是和村里续签合同还是和农民甲续签合同。(因为土地归村里集体所有,农民甲把使用权转给乙方,是不是就是村集体和乙方的直接承包关系了)
2025-03-11 0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自愿、有偿的原则。如果农民甲将土地的使用权依法转让给农民乙,并且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合同,那么农民乙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使用该土地。 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果双方没有重新签订合同或者无法就新的合同达成一致,那么土地的使用权将会自动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的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而不是农民甲和农民乙。 因此,农民乙想要继续使用这块土地,应该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协商,以确定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农民乙就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