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问您一个税务法律上的问题,我原前夫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在担任法人的其间里,那公司的钱转移,并在外另开公司,买小车送给现任,在今年三月份离婚了,并拿走好几十万才把公司更名到我名下,在这段时间,他现任说要去告我现在公司,说我公司在他以前担法人时偷税漏税并虚开假发票,请问您现在对我公司有责任吗?
10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前任法定代表人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的财务活动并不直接导致当前公司的法律责任。因此,你无需为此对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如果公司在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确实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或者虚开假发票的情况,这可能会对你的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为这些违法行为可能违反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罚款和刑事处罚。如果你的公司因前任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而受到指控或处罚,那么你作为现任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了解公司是否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你可以向税务局或其他相关部门查询相关信息。 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如缴纳税款、赔偿损失等。 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你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总之,虽然前任法定代表人在其任期内的行为与你现在无关,但若该公司在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确实存在问题,你仍然需要密切关注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