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一考试作弊记过处分一次,大四快毕业了,清考试作弊被学校开除学籍,我查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记过处分6到12个月处分解除,不影响以后的违纪,可是学校不但没有解除,而且累计说事,两次作弊开除学籍,学院意见从轻处理,选培办也说挽留我,可是大学开除了学籍,请问律师,这事合理吗?
2025-02-28 17:2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大学期间多次被发现作弊,并因此受到了记过和开除学籍的处分。这种行为违反了学校的学术诚信准则,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对于您的情况,您有权提出申诉或上诉。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的行为符合特定的标准(如情节轻微),学校可能会考虑减轻或撤销处分。然而,这需要具体的证据支持您的观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证明、证人证言等。 此外,如果您认为学校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程序不当,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您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 最后,建议您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帮助,以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