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是2009年而安置是2014年合法吗?
2025-02-28 17: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根据这一规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费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支付,并且在被征收或征用的土地上继续维持一定的生活条件。因此,在实践中,对于土地补偿和安置费用的时间节点要求,一般应以实际发生为依据,即从实际支付之日起计算。 至于你提到的“2009年”与“2014年”,这可能是指特定地区的情况。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等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到每个地方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时间标准来确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费用的支付时间点。建议您查阅具体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