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共同生活期间经营了一间棋牌室,由我的名字办理手续,后来由于矛盾离婚,棋牌室未做分割,两人仍然共同经营,一起生活,在这段时间,我们又买了套小公寓作为投资用,是他刷的卡,登记在我名下,房贷一直由我还,后来两个人实在性格不合,签署协议,我名下棋牌室归他所有,房子归我所有,现在棋牌室被他卖了,他又来跟我要房子要钱,打官司,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应对,两人私下的协议有效吗?
26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双方在离婚时已经就棋牌室和小公寓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这些协议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公平考虑而形成的,因此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您的前夫违反了这些协议,将棋牌室出售并要求您支付购房款,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您可以与您的前夫进行沟通,了解他的具体行为是否符合协议约定。 如果您的前夫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协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协议的有效性,并要求其履行协议中的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并且证明您按照协议的规定完成了相应的义务。 总之,如果您对协议有疑问或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