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合同到期前半个月,由于楼下房屋漏水,房东要求我们搬出。搬出后退还了当月剩余房租,但未退押金。 楼下曾3次反映房屋漏水,前2次房东曾带物业来检修,认为是卫生间中央地漏导致,并未对其维修,而是告知我们不要使用该地漏。但是漏水问题一直存在。最后一次排查出来是浴室漏水,和之前说的地漏无关。 房东认为浴室水龙头漏水,我们没有及时报修,直接导致楼下漏水(我们认为浴室每天都要用稍微有水滴漏并无大碍)。并以此为由不退还押金,来赔偿地板受潮损失和楼下维修费。 我们认为我们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房子的损坏主要是由于卫生间防水层老化,和之前检修没有及时准确定位问题导致。 那么房东的诉求是否合理,我们该如何维权?
15天前您的观点中涉及到了多种法律原则,包括合同法中的履行义务、违约责任以及物权法下的损害赔偿。以下是对您提出的案件情况的一般性建议。 租赁合同。首先,根据租赁合同,如果房东未能按照约定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检查或维护,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合同条款,从而影响到您的权益。 履行义务。在本案例中,房东未能及时发现并修复漏水问题,这可能导致了您的财产受损(如地板受潮)和可能的邻里关系紧张。因此,您有权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174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或者其他事由,遭受物质损害的,有权请求该责任人予以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房东索赔,要求其赔偿因为漏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受潮造成的修补费用、楼下维修费用等。 协商解决。尽管您与房东之间存在分歧,但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尝试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 寻求第三方介入。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调解机构或者法律援助,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处理。希望您能够尽快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