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有有注册《董小姐一人一份酸菜鱼》的我开个小吃店叫《董小姐的炒饭吧》。算不算侵权?谢谢
2025-04-26 10:36你好!首先,要明确的是,《董小姐一人一份酸菜鱼》是具有显著特征的品牌名称和标识,而你所申请的“董小姐的炒饭吧”并没有与之相似之处。因此,从商标法的角度来看,你的申请并不构成对他人已注册商标的侵权。 然而,在商业活动中,商标并不是唯一保护的方式。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你可以通过提供独特的商品或服务来建立自己的品牌,并通过市场推广等方式提高知名度,从而吸引消费者。同时,你也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形式的差异化策略,如包装设计、菜单风格等,以区别于竞争对手。 总之,如果你的商品和服务能够体现出与众不同的特色,那么即使没有直接使用“董小姐”的名字,也可能在市场上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不过,请注意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确保你的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