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月去单位上的班,签劳动合同是8月签的,后来才知道我签的合同是从8月开始,前四个月没签合同,也没交保险。我现在要辞职,已经提前一个月打了申请,到期后我就没去上班,现在单位不承认我打辞职,说我旷工,给我发了旷工通知单,我该怎么维权,单位没给交住房公积金
2025-05-27 16:36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和社保问题。首先,关于劳动争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与单位协商。尝试直接与您的单位进行沟通,表达您的想法和要求,看看是否能够达成共识。 向人力资源部门寻求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情况较为复杂或者需要专业的建议,可以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求助,他们通常会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支持。 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律师或法律顾问。 至于社保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则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您可以先询问单位是否有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并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您可以尝试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在离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将来遇到类似问题时提供有力的支持。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如有必要,请咨询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