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女方离家出走I年了,联系不上,三小孩在我父母家,我想离婚,可她有亲戚在法院做院长,我起诉离婚,三小孩全要,她会给抚养费吗,谢谢。
2025-09-14 20:58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妻子已经离开您一年以上,并且无法与之取得联系,这可能意味着夫妻关系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申请离婚。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孩子,同时也能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教育条件,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支持您的请求。此外,您还可以向法院提交有关经济能力、居住条件等证据材料,以提高自己的胜诉几率。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子女确实需要生活费用或者医疗费用,法院会在判决中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但是,具体数额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标准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最后,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祝您好运!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