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由于和妻子在2018年7月16日生育一孩子,在此期间和妻子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现妻子把小孩扔下后不知去向(我怀疑在娘家,但娘家人否认),到现在孩子在本人这里,我想协议离婚,可是找不到人,我现在想起诉离婚,为孩子将来争取更多利益,因为孩子现在正在哺乳期,我想让孩子母亲带过哺乳期后,我在接过来,可是现在孩子母亲找不到人,我想求老师给点建议,我该怎么做,非常感谢 2个月 2018年2月领证 抚养费。
14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您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抚养子女,并且应当遵循互谅互让的原则。如果您确实无法找到孩子的母亲并想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收集证据。您可以通过寻找可能知道孩子确切位置的人或者使用社交网络等途径来查找孩子的母亲。 委托律师协助。如果自己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起诉。律师可以帮助您搜集相关证据,撰写起诉状,并指导您如何准备庭审中的陈述。 明确诉求。在起诉时,应清楚地说明您的需求,如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或承担其他责任等,以确保诉讼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考虑调解。即使最终选择通过法院解决,也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调解。调解是一种非正式的解决争端的方式,它可以在不公开的情况下达成协议,从而避免了法庭上的不确定性以及可能出现的争议。 遵守法律规定。在整个过程中,请务必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程序规定、证据收集和保留等方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孩子母亲并妥善解决问题,同时保持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挑战。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