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咨询详情提问 APP 律师您好,我们家这边的事情比较特殊。我家大妈工厂里面出了事故,当时她正在和同事在车间工作走,突然有重物砸落,导致我大妈的同事死亡,并且大妈受伤(手臂淤青)。事后大妈心里产生阴影,一方面是自己收到伤害产生的惊吓,另外还有见到死者惨状后产生的心理毛病,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构成精神赔偿,能够争取到的赔偿能有多少?
2025-05-10 08:17关于您提到的情况,确实可能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能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他人遭受人身损害时,如果其精神状态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丧失了部分或者全部民事行为能力,则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而言,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的母亲因为工伤事件而受到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并且因此产生了心理障碍,那么她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以及因精神损害产生的额外损失,如精神痛苦、心理治疗费用等间接损失。 为了更好地帮助您,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团队联系,由他们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政策上的支持和咨询服务,以了解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