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永川的,我老公是泸州的。我跟他分居两地有两年了,孩子现在跟着外婆,生活费都由我在支付。我老公现在人也联系不上。我现在要起诉离婚,并且要孩子的抚养权。
2024-07-13 10:07根据你的描述,你想要起诉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首先,你可以选择在你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你和丈夫分居两地,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以分居满两年为由提出离婚。 在起诉时,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起诉状,明确提出离婚请求及抚养权问题。 2. 身份证明,包括你和你丈夫的身份证件。 3. 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4. 孩子的身份证明,如出生证。 5. 证明分居的证据,如居住证明或邻居证言。 6. 证明你支付孩子生活费的证据,如银行流水或收据。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双方父母的抚养条件和能力等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定。由于孩子目前跟随你生活,并且你一直在承担生活费,这可能会成为法院判定抚养权时的一个有利因素。 如果丈夫联系不上,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通知他应诉。如果丈夫在法定期限内未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建议你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