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育幼女儿,在男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女方私自借贷分期一个手机,愈期未还款,借贷公司要起诉女方和我合同诈骗罪,没有共同债务吧,我不用担责吧??
2025-09-03 02:13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即使你和对方都没有明确表示同意,你们也应当被视为共同债务人。 此外,如果你与对方有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并且该借款用于家庭生活需要,那么你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然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家庭生活需要,或者借款用途不明确,那么你就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建议你在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后,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