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北海买了一处房产,期房,贷款买的,合同约定2017年3月31号,逾期到11月23日,通知交房,开发商不想赔偿违约金,忽悠我们说办理完交房手续在谈,想起诉,但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2025-03-16 22:48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向我咨询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且未及时通知购房者,并且未能提供合理的理由或解决方案,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原因以及可能的解决途径。 如果您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有关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原件; 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相关书面通知和解释; 购房者的支付凭证等证明购房行为的相关证据。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处理案件。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在法庭上出示。 最后,希望您能早日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