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婚前和妹妹妈妈合伙买的房子,写我名字,婚后弟弟妹妹供了2年,但是我和我老公在住,然后就折价还了12万给弟弟妹妹妈妈(大部分钱是我个人的,有2万是借另一个妹妹的,至今未还),按增值算未还完。然后我供了1年,我老公供了1年。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产怎么分,我老公说还给家里的部分是我婚后赚的钱,属他一半,等同还完债后即结婚一开始就要算他共同还贷,增值要从结婚时开始赔偿他。
2025-01-12 07:1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的婚姻关系中的房产分割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考虑。 首先,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前购买的,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其所有权属于您本人,那么无论是否已婚或离婚,该房屋的所有权都归您所有。这意味着即使您丈夫已经支付了一部分贷款,这部分还款也应被视为您自己的财产。 其次,在婚姻期间,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而且没有明确表示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仅由一方单独支付的部分,否则该房屋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如果该房屋是通过父母赠与的方式获得的,那么该房屋仍然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父母作为赠与方,对赠与物享有所有权,而子女作为受赠人,则享有使用权。 最后,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同意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并且双方都有能力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那么您可以协商决定如何分配该房屋的价值,以及如何偿还债务。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解决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分析基于一般的法律原则,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