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向老板提出了辞职,然后工作还在交接中,她平常就拖欠工资,一月二十号到二月二十号,再到三月二十号的,今天四月十七号了,得知其他员工一月二十号到二月二十号的昨天已经发了就我的没发。问题一.提出辞职还未离职,就开始不发之前拖欠的工资这样合理吗?问题二.如果离职未交接清楚公司有权扣押多月工资吗?
2025-07-04 21:56尊敬的客户, 您的问题已收到并感谢您提供详细信息。 问题一。提出辞职后不发前欠工资是否合理 在您提出辞职,并且工作仍在交接中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是合理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提出辞职申请时,雇主有义务支付其应得的工资,直至双方完成工作交接为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没有完成工作交接,雇主有权继续支付您之前的工资直到这个时间点。但请注意,这仅限于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一方不同意,则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问题二。离职后公司是否有权扣押多月工资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否则公司在员工离职后的任何行为都不得以离职为由扣押员工的工资。因此,即使您离职未交接完毕,公司也无权直接扣留您剩余的工资。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和解决方案,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将来处理此类争议时能提供有力的支持。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