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15:00分左右,在机场高速收费站交费时,我将车停下后,由于我低头拿零钱,一时大意,未将刹车踩死,导致车子向前滑动1尺左右,并与前车发生轻微接触。我们将车移至收费站外面的路边,检查前方车子是否受损,在双方都确定无任何损失后,前车要求我赔她100元,我说我们都没有损失,何来的赔偿,没有答应她的要求,于是我就离开了。然后她就报了警,并说她人也受伤了,要怎么怎么治疗,要求我赔偿她医疗费和规费(出租车)。我就想咨询一下,是否我与前车发生轻微接触,警察断定是我的全责,对方就可以在两车无损失的情况下乱报人受伤了,有没有什么根据来判定对方是否真受伤了,还是恶意敲诈,我该怎么应对?
2025-06-01 08:2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前车发生轻微接触,但没有造成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前车的人受伤并声称需要治疗和支付费用,警方可能会认为这可能是出于敲诈或恶意索赔的目的。如果您有证据表明前车并没有实际受伤,或者他们的伤势并不严重,您可以考虑向警方提供这些证据。 此外,如果您认为前车的行为是恶意的,可以考虑报警并向警方提出指控。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注意,这种情况下最好采取谨慎的态度,避免可能引发纠纷的情况发生。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