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甲乙两方打架,乙方脖子被甲方指甲抓出血,差不多10个手指印这样子。算轻伤,或者轻微伤吗?到了派出所后,警方协商两人和解。乙方说自己手感觉骨折要求医院拍片鉴定。经派出所工作人员目测并未骨折,功能正常。不久后,乙方要求甲方赔偿5000元医疗费,营养费什么的。最终甲方赔偿乙方1500元。两方由派出所录制了和解视频,和解签字了。事后甲方对此处理方式有异议。单脖子抓痕无需1500元治疗费。可否要求重申?乙方脖子的指甲印是否构成轻伤或轻微伤?甲方赔偿乙方1500元整,是否合理?
2024-10-31 09:2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则视为双方自行解决纠纷。因此,在本案例中,由于双方已经通过调解解决了争议,并且已进行了相关的记录和签字确认,所以甲方的索赔请求应被视为无效。 至于乙方脖子上的指甲印,虽然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眼中没有发现明显骨折迹象,但考虑到这可能是由于外力作用引起的皮肤挫伤,而不是真正的骨折,这种情况下可能不会被认为构成轻伤或轻微伤。但是,具体定性需要专业的医学鉴定机构进行评估。 关于甲方赔偿的问题,鉴于双方已经签订了和解协议并且得到了对方的认可,那么这部分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除非甲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金额是合理的。 总之,对于这个案件中的纠纷,甲方应该关注的是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如何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需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以便于日后遇到类似情况时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