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约定了上海或太仓如果搬迁到太仓我不去有赔偿吗
13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案例中,由于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为上海市或者太仓市,且未对搬迁至太仓市作出任何限制性条件,因此,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劳动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进行工作。 关于是否需要支付补偿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所在的具体情况。如果您因个人原因不愿意搬迁至太仓市,并且雇主已经同意了您的要求,则可能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然而,如果雇主不同意您的要求,而您坚持要离开,那么您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以确保雇主的利益不受损害。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