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27日在105国道徐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了保险,保险叫报交警,交警过来后拍照将车拖走(当时车辆不能行驶),第二天在交警处理完后去停车场取车,拖车费670元(拖车10公里),请问合法吗?
17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的交通事故和拖车费用的问题,建议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因此,如果您认为事故责任方存在过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其次,联系保险公司。您已经与保险公司进行了协商,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您可以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以获取理赔金额。 最后,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的照片、拍摄的视频、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便日后提供给法院或保险公司作为证据。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