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了一套房,首付和房贷都是自己出的。婚姻期间男方未尽到作为丈夫和孩子父亲应尽的责任。现分居快两年,请问离婚房子是否可以申请归自己,是否能申请补偿。谢谢
2025-08-05 03:5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且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没有明确约定,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一方在婚姻期间未履行作为丈夫和孩子的责任,也不能直接要求将房产归其所有。 关于补偿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房产是通过一方的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款或贷款,而另一方则为共同债务人,那么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合理分配这些财产。此外,还需要考虑到房屋的价值、各自的经济状况以及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决定补偿的具体金额。 总之,对于此类案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态度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