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跟他过了两年多但是没登记,性格不合我不想过了,他现在起诉我让我退五万块钱!当初过礼的时候是过了四万金子在内!我想知道我应该退吗?还有我应该怎么办?
2025-04-19 12:35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和您的伴侣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且没有达成协议,法院通常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关于您提到的退还彩礼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的规定,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况包括。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医疗费等费用。 由于您和对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按照上述规定,您可以要求对方归还彩礼。然而,具体是否能够得到支持,还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如双方的感情状况、当地风俗习惯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争议等。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