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公司算核算业绩,以业务员当月实际到账为准,安排算当月销量,结算当月提成,目前的公司确说以实际发货多少算当月销量,具体的说就是当月,客户把货款已汇到我司,但是公司以产能跟不上为由,不发货,就说不算当月销量,就说业务员没完成销量任务,不给予算提成,实际情况是订单在半个月前就已经下了,由于是公司不合理原因而让业务员承担,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谢谢您!
2025-09-26 06:21首先,你需要了解公司的销售政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公司在发货前已经确认了订单并支付了相应的款项,那么该订单应当被视为已经完成了,并且应该被计入公司的销售业绩。 其次,你有权要求公司遵守其销售政策和合同条款。你可以向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他们提供合理的解释和支持你的观点。如果你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条款,你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你在与公司沟通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这可能会加剧矛盾。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者专业的法律顾问来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