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和中介签署的租房合同,押一付一,提前半个月交房租,合同写着违约金两个月的房租,我目前违约,中介说我有一个月的房子的押金,再交几百元的违约金,我想问下,剩下的违约金我需要交吗?我未成年,签合同时使用的母亲的身份证,名字,银行卡,联系方式,麻烦使用短信告知我,谢谢!
2025-03-10 00:42尊敬的用户,您的信息已经收到。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因此,如果出租人主张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则该部分违约金将不予支持。 另外,未成年人在签订合同时需有法定代理人陪同,并且法定代理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确认,以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中没有体现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这可能影响到合同的有效性。 如果您已支付了违约金,您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多余的部分。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权益。请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诉讼。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