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网络竞拍方式竞得政府物业商铺,合同规定只能做餐饮,以空房出租。出租方只提供了水电排污设施,没有排烟道,且不能使用瓶装燃气,(烟道和燃气在签合同前我们都不知道),装修前没有解决排烟问题,我们想解约,但是不给我退保证金,理由是不关出租方的事?烟道和燃气要我们自己解决,然而楼顶物业不让排烟,地下是停车场也不能排烟,所以造成我们没办法装修营业。出租方有责任和义务在签合同前告知相关配套设施吗?(虽然合同是以空房出租)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5-09-18 02:33首先,您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要求退还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关于租赁条件,您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设施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排烟系统、燃气供应等。 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出租方应充分告知承租人有关设施及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是否需要自行安装或维修这些设施。如果出租方未履行这一义务,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您可以据此要求赔偿损失并解除租赁合同。 此外,如果您无法获得必要的基础设施,如排烟系统,这将对您的商业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寻求其他解决方案,例如寻找替代场地进行经营,或者寻求补偿措施来弥补因设施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出租方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记录所有交流过程和结果,以便将来作为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保护机构或相关部门投诉,以获取更多的帮助和支持。